2021/1/8 12:16:09 717次 薛伟群
各系部/教研组:
根据《关于印发<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>的通知》(宁教高师[2014]3号)文件精神和《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市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》(宁教办函〔2020〕328号)要求,南京市职教教研室将于1月14日上午对我校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的审验及盖章,现将学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审验对象
学校全体教师(含在职聘用教师)
二、需要提交材料:
(1)2020年度学时已满72的教师从省培训管理平台中打印出的“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”(打印方式如下附件1)。
(2)不满72的教师请于下周一(1月11日)下班前将其它学时的补充材料交到系部/教研组,并由系部/教研组统一交到教师发展中心,逾期不能验证的后果自负。
(3)各系部/教研组收齐教师的学时证明后汇总并填写《继续教育证书》审验名册,名册内人员顺序需和纸质证明顺序一致。
提醒:纸质证明审验盖章后教师妥善保存,遗失不补,这一点很重要。
(4)各系部/教研组将所有材料于下周一下班前交到学校教师发展中心。
附件1:教师学时证明打印流程
附件2:2020年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《继续教育证书》审验汇总名册
教师发展中心
2021年1月8日